close

今天要說一說韓國職場文化的不成文規定。
本人在香港的韓國公司分部工作,暫時才一個多月。
今天從韓國來的部長對我倆這樣說…

1。即使是生病的話(什麼也好不管)先回到公司然後問準上司才退勤,
  不然被當作是無故缺勤

  星期日時發現感冒,想看小診所的醫生看不成,
  最後晚上跟社長和社長夫人報告明天不能出勤
  結果今天就跟我說不可以直接不上班
  快死也想著公司很好嗎(?)

  台灣我不太清楚,但香港普遍公司都是先前告知上司然後再出勤時呈上醫生紙就好了(汗)

2。一定要比出勤時間早半小時到公司,為當日的業務做準備
  例如:合約寫上九至六點上班(請自動在八時半出現) 喂!你忘了寫這句阿老闆!!!

  我的唯一一名好同事,早就是早,[社長不在時]回到公司在吃早飯(汗) 然後就跟社長說我上班嚕
  我都是在家裡吃完才回去,還有家人準備好的便當…
  遠在總公司我的好老闆呀!
    你知道你最痛愛的好員工這麼早回來是用時間來吃早飯的嗎(?)

  我不過是準時或遲到五至十分鐘又有臉色給我看!! 這XU@Y#!’ 。。。。(下省一千字)

 

3。在老闆回到公司前回到公司,還得打掃好,準備好老闆回來問他們要不要喝咖啡!
  
  我哪來這些美國時間啊,我上班光坐巴士要乘兩次,還得用一個半小時,我還得在出發前早一小時起床吃早餐洗臉(汗)
  冬天我連床也很難起來,老闆啊…你家在九龍(怎麼算都比我近),我家在香港島…不就設身處地為人家想一下麼???

  要八點半到達公司每天也得六點起床…完全想死一樣…回家也得花上一個半小時…
  連車資津貼也沒有啊,大大。。。。。。 
  學生時代的我要上九點半課完全沒可能。。。全到十點半至十一點走進教室 (我算不算有進步了

  我的好同事一次都沒有幫我打掃。。。全都是我一個人做的啊。。。無論怎麼是老么都。。。。
  她連理也沒理采過我。。。。真的。。。。。。

 
((未完待續))

arrow
arrow

    Rinkoy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